來源:云南大學旅游文化學院 更新日期:2017-03-10 15:20
關于選拔赴泰文化交流訪問團學生代表的通知
各系:
為加強我院與清邁大學深度合作,清邁大學組織交流訪問團于2017年4月中旬到我院進行文化交流訪問,我院隨后將組織訪問團回訪清邁大學?,F(xiàn)擬從我院九系各選拔一名學生代表赴泰交流訪問,學生選拔標準、流程如下:
一.學生代表選拔標準
1.熱愛祖國、具有較強的獨立學習及生活能力;
2.身體健康,無先天性疾病,如心臟病、哮喘、癲癇,并接種符合赴泰規(guī)定的相關疫苗;
3.學習成績優(yōu)秀、綜合素質(zhì)高,在校期間無掛科、無違紀違規(guī)行為;
4.具備較強的英語或泰語聽說能力(通過CET4學生或雅思成績5分以上者優(yōu)先);
5.學生本人自愿,并按照學院選派的有關規(guī)定和要求參加選拔;
6.具備才藝專長。
二.學生代表選拔流程
1.系里進行預報名,學生自愿報名參加;
2.系里對預報名的學生進行初審,并將推薦名單提交至國際交流合作中心;
3.由國際交流合作中心組織復審,確定復審名單后返回系部;
4.由系部向全院進行公示;
5.公示結束合格學生名單報學院審批,學院批準后按規(guī)定填報、簽訂、提交材料,辦理手續(xù)并按時赴泰。
三.選拔組織機構、評審小組
1.初審:由學生所在系部負責;
2.復審:由國際交流合作中心負責;
3.審批:學院院長辦公會審批;
4.復審評審小組:國際交流合作中心負責人及工作人員、各系負責人、教務處負責人、學生處負責人、團委負責人
此次訪問團將代表學院與清邁大學師生進行文化交流,赴泰交通、食宿費用將由學院承擔,請各系認真按照選拔標準選拔,并于2017年3月7日上午12:00之前將推薦學生材料交至國際交流合作中心木玉蘭老師處,請各系推薦2名學生,再由國際交流合作中心復審選拔1名赴泰。學生報名表附后。
特此通知。
國際交流合作中心
2017年3月1日
地址:云南省麗江市古城區(qū)玉泉路
分類:本科專業(y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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